「人道/友善畜產」雙認證
善待動物並提供友善的飼養環境已經是普世的價值觀,消費者關心畜產品曾經受到何種對待,因此,會選擇標榜高動物福利之畜產品,進而使動物福利也成為產品的附加價值。在我國畜產成本逐年增高之情況下,利用人道管理提升畜產品附加價值並造成市場區隔,也將是產業發展之重要方向。
本「人道監控」及「友善畜產」雙標章,是由專家學者依據「動物福利(Animal Welfare)」精神,包括:
- 免於缺乏營養的自由 (飢餓與乾渴)
- 免於疾病與傷害的自由
- 免於生理上及心理上之不適的自由
- 免免於恐懼與緊迫的自由
- 表現自然行為的自由
《雞蛋友善生產系統》
分為豐富化籠飼、平飼及放牧,且均應符合下列條件:
- 蛋雞於產蛋期間應全程飼養於所標示之生產系統內
- 蛋雞場、生產模式、防疫、飼料、治療及其他雞蛋生產相關事項,均應符合相關法規
- 雞舍應有防曬、遮風、避雨、通風良好、保持乾燥及防止野獸侵害之功能
- 雞舍與相關設施之設計應避免雞隻受傷
- 使用墊料之材質必須維持清潔與乾燥
- 所有雞隻應可自由獲得充足飲水與飼料
- 飼養環境應儘可能減低雞隻啄羽、相殘及其他不正常行為
- 雞場應備有足以呈現飼養管理狀況及追溯功能之紀錄,以證明雞蛋來源雞場符合所標示之生產系統
豐富化籠飼雞蛋友善生產系統之設施,除符合前點所定條件外,並應符合下列條件:
雞蛋友善生產系統 | 禾蛋蛋品之豐富化籠飼 |
每隻雞所需面積大於750 cm2,且單一籠隻總面積不得小於2000 cm2 | ˅ |
雞籠高度最低為35 cm,且60%區域之高度為40 cm以上 | ˅ |
雞籠內應設置巢箱供雞隻使用 | ˅ |
每隻雞應有長度15cm以上之棲架 | ˅ |
籠內需提供磨爪設施,以及可誘發雞隻扒地覓食自然行為之設施 | 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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